瑞昌市统计局集中学习新修订《全国农业普查条例》

来源:    发布时间: 2026-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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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筑牢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法治根基,全面提升统计人员依法开展农业普查的能力水平,417日,瑞昌市统计局组织基层统计人员集中学习新修订《全国农业普查条例》。

  会上,重点对《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普查组织实施原则、普查对象、普查内容、普查职责、数据质量控制制度、保密规定及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逐条解读。通过学习,进一步督促统计人员明晰自身职责使命,凝聚起依法普查、规范普查的思想共识。

  会议强调,一是强化学习领悟,筑牢思想根基。要持续深化学习,通过集中学习、自主学习、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全面掌握《条例》各项规定,深刻理解其政治性、时代性、规范性,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依法开展普查工作的实际行动。二是强化责任落实,规范履职行为。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压实工作责任,规范普查流程,严格执行数据质量控制与事后质量抽查机制,坚决防范统计造假,守住数据质量生命线。三是强化统筹衔接,推动落地见效。将学习贯彻《条例》与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筹备工作紧密结合,提前谋划部署,扎实做好普查工作,为摸清“三农”家底、服务乡村振兴提供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