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 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
县(市、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江西省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赣农普办字〔2025〕7号文件精神和九江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安排,定于2026年1月至2026年4月开展全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综合试点工作。瑞昌市南阳乡作为市级综合试点单位,其余涉农县(市、区)各选取一个行政村(涉农社区)作为自筹经费试点单位同步开展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普查机构要高度重视综合试点工作,加强统筹谋划,压紧压实县乡村三级责任,紧盯目标任务,抽调精兵强将,做好组织实施、两员选聘、宣传动员和技术支持等各项工作。
二是严把工作质量。各试点地区要按照试点工作总体安排,倒排工期,严格落实试点方案各项要求,周密制定工作计划,有序推进普查小区划分、清查摸底、入户登记等重点工作,确保高质高效完成试点任务。
三是加强培训指导。针对各级工作人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开展精准业务培训,帮助其准确理解方案要求、熟悉工作流程、掌握指标涵义,及时了解和解决试点中发现的问题难题,从源头杜绝“指标理解偏差,数据填报不实”等问题,筑牢数据质量第一道防线。
四是做好总结提升。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梳理试点各环节情况,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深入分析试点中遇到的问题难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进建议,加强试点数据分析,及时形成总结报告报送。
联系人:肖剑;电话:13576244716
九江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