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统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 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29 14:42 来源:本网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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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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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统计局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九江市统计局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九江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九江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总体部署要求,大力夯实统计基层基础,着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扎实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现将我单位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24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依法统计氛围一是强化思想认识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度,围绕统计法律法规,深入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将统计法列入年度重点普法内容,并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中央、省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和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市委市政府、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年度学习内容2023年市委常委会3次、市政府常务会(党组会)2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研究贯彻落实举措,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持续深入学习《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和统计法律法规,各县(市、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先后在县(市、区)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组织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市贯彻落实部署会议精神。二是突出宣传重点。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积极推动将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精神、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知识纳入全市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专题班、主体班课程。3月10日邀请省统计局党组成员、总统计师康冬明同志来九江,为全市统计法治知识培训班授课3月24日邀请省统计局法规处二级调研员胡友华同志来九江市委党校授课市统计局法规科负责人赴各县(市、区)开展统计法治知识授课,不断提高全市领导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能力和水平9月在全市农业统计调查工作培训班上开展统计法治知识培训,11月下旬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堂专题讲座,增强统计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同时关键时间节点,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4”宪法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五经等时间节点,集中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学法、懂法、守法的浓厚氛围。三是丰富宣传形式。市统计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2023年度“一业一查”综合双随机监管联合抽查,利用检查契机积极开展“送法入企”活动,通过向企业发送“企业安静生产期”制度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宣传页,现场开展统计法治宣传。通过局党组会、全局干部大会,组织传达学习《江西省统计局关于4起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开展警示教育,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依法统计,不断提高政治能力、业务能力、统筹能力和攻坚克难本领,以高质量的统计保障高质量发展。依托统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发布统计普法信息,宣传统计法律知识。2023年结合“五经”工作宣传,制作“360行,行行来报到!”宣传海报及微视频,开展“媒体基层行”活动,召开“五经普”新闻发布会,印发1期经济普查知识手册和单位清查告知书,发布经济普查知识10余篇次

(二)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工作能力水平一是加强基层统计力量。建立九江市基层统计人员人才库,按照基本单位数量配备与统计工作相适应的人员力量落实统计人员调整报备机制,稳定基层统计队伍。建立全市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督促县区积极组织符合报考统计执法资格的人员参加执法证考试努力解决部分县区不具备独立开展统计执法条件的问题。二是强化统计业务培训。3月召开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座谈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解读《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夯实统计局基层基础全面提升统计能力和水平若干措施的通知》《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江西省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2022-2024年)实施方案》等文件。加强统计人员培训,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全市统计系统开展分级分类培训,利用专业年报、季报、月报等时间点,采取“线上+线下”“座谈会”等形式开展培训,提升统计人员能力水平。此外,县区统计局针对基层统计人员采取跟班学习等形式,增强一线统计人员业务能力。2023年,全市统计系统共开展业务培训100余次,受训4000余人。三是规范基层统计工作。根据《江西省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2022-2024年)实施方案》统一部署,大力推动县、乡、开发区(园区)、部门和企业五大领域统计规范化建设,精心选取达标创建单位,2023年度共上报第二批规范化创建单位县级统计机构7个,乡级单位76个,园区21个,部门89个,企业2099个。加大对先进的宣传推广力度,向省局推荐的“双基”工作经验交流文章中濂溪区的《创新基层统计“四化四有”模式推动统计“双基”建设》一文在省统计局公众号上刊登,同时向省统计局推荐“双基”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28个,示范人物22个。

(三)强化统计工作监管,扎实推进依法统计一是健全数据管控机制。加强数据日常监测和管控力度,充分运用大数据,对数据之间的连续性、匹配性、协调性等关联分析,科学评估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客观性。加强月度、季度、年度上报数据质量审核和查询力度,对指标数据进行实时跟踪监测,涉及数据异常的县区、企业及时下发工作提示,对疑似问题企业加大现场核查力度,压实数据质量管控责任,确保统计数据质量。二是完善统计防惩机制。严格执行九江市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制定了《九江市统计局2023年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九江市统计局2023年统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细化普法工作任务,明确责任科室,强化责任落实。在全市16个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开展全面清理纠正违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的工作,保障统计法治环境。三是推动贯通协同联合纪委监委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江西省纪检监察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线索移送、信息互通、工作协同、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与纪检监察部门开展联合督导,市纪检监察部门派人参加自查自纠实地督导。加强与市纪委市监委工作专班的沟通对接,认真学习《九江市纪委市监委配合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实现统计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在专项治理工作上的协调联动。四是聚焦专项数据核查。加大数据异常地区、企业联网直报平台数据的监测力度,采用计算机程序自动核查、相关数据比对核查等方式,强化数据生产全流程质量控制。加强源头数据审核,明确先有凭证再报数,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五是开展重点执法检查。对瑞昌市等10个改正失实数据地区的2000家企业和项目开展重点执法检查,制作相关法律文书,形成统计执法卷宗,按时向省统计局报送执法检查有关情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市统计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完善统计工作机制,持续夯实基层基础,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统计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统计数据质量仍需进一步提升专项治理行动开展以来,部分企业项目因提供凭证不准确,影响数据审核评估,导致平台上报的数据被核减。9月18日,省统计局对我市工业、投资领域统计数据质量问题进行谈话提醒,对统计数据质量问题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

(二)基层基础仍需进一步夯实。县级统计机构人员力量不足,如遇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等普查年份,需全员上阵参与普查工作,统计任务与力量不足的矛盾日益凸现。同时统计人员业务能力与专项治理要求有差距,有的县区业务人员对统计业务知识掌握不深,真正熟悉统计业务人,造成了把大量的工作任务集中、积压在一小部分人身上的状况数据核查工作难以深入细致。

(三)统计执法力量仍需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人员力量不足与统计执法任务繁重的矛盾较为突出,县级统计机构自行开展统计执法检查难度较大全市持有国家统计执法证的仅有23人,13个县(市、区)中仅2个县(市、区)有2名持证人员(能够自行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其余县(市、区)只有1名或者没有持证人员

(四)统计法治宣传力度仍需加强。部分统计员学习统计法、宣传统计法、执行统计法的自觉性不强,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理解不深刻,掌握不到位,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水平与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有一定差距。有的部门和企业对统计宣传工作重视不够。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

我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党组主体责任。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年初我局把法治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和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目标,把年度法治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年度述职重要内容,及时调整了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业人员有任务的依法行政责任制,营造全面执法、人人有责的统计法治工作氛围。二是定期调度督促。召开专题会议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分析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形势任务,及时解决开展法治建设工作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形成高位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有效机制。根据年初《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制定印发九江市统计局2023年统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九江市统计局2023年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了年度重点法治建设工作任务,细化具体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全力推进我局依法治市工作开展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三是加强组织学习。今年局党组集中研究法治工作2次、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法治文件和法律法规6次,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推进统计法治建设等重要文件内容列入年度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召开局党中心组扩大会议,集中学《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统计违纪违法行为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等,引导局领导班子带头学法、带头守法、带头用法。

四、有关意见建议

修复部门工作信心,增强统计工作合力。做好统计工作,离不开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力配合。以往一些行业主管部门能够发挥主管优势,积极配合统计部门督促行业内的企业报送数据、提供凭证、自觉接受统计核查核实等,助力构建“大统计”格局。由于专项治理行动,有的部门无所适从,甚至“谈统计色变”“谈行业运行监测和预警预判色变”,生怕越了红线,担心以前做的这些工作被认为是干扰企业独立上报数据,因此不再积极配合统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更多的是不介入、只观望,从而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统计工作的顺畅开展。建议上级统计部门制定相关统计工作负面清单,明确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提高部门参与统计工作的积极性,从而增强统计工作合力,真正构建“大统计”格局。

五、2024年工作安排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持续加强对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创新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形式,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氛围。

(二)履行依法行政职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组定期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党组书记带头讲法治课。推动并落实统计法进党校(行政学院)常态化机制,进一步提升统计干部法治意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完善会议决策制度,重大决策均按照法定程序规范操作。坚持合法性审查,推进重大决策应审必审。加强对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的学习宣传,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三)强化统计法治监督。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常态化开展统计执法和“双随机”抽查,不断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规范统计违纪违法查处流程,加强案件卷宗管理,提高统计执法能力水平。进一步完善数据监督管理机制,压实各级统计机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加强与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专业核查、日常检查、执法检查等数据核查机制,加强与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机构的协作配合,建立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协作机制,提升监督效能,扎实推进依法统计。

(四)全方位抓好工作落实。认真对照上级的文件要求,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推动单位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针对没有落实到位的工作要强化责任、制定措施加以完善确保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等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得到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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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