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市统计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2-11-05 15:30 来源:本网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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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2-11-05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0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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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市统计系统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切实提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为九江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贡献统计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持续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

1.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全局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持续深入学习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等重要文件精神,深刻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极端危害性,始终将依法统计、不出假数作为统计部门重大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大力弘扬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和求真务实工作作风。

2.深入学习贯彻《监督意见》。全市各级统计部门要深刻领会《监督意见》的政治要求和重要意义,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领导、组织、开展统计工作。积极推动《监督意见》在当地党委常委会(党组会)、政府常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会议上传达学习。结合“八五”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扎实做好政策宣传解读,不断提高统计监督社会认知度和公信力。

3.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各级统计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坚持把统计法治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动研究部署统计法治工作,明确年度法治工作目标。将统计法治建设和依法统计工作列入绩效考核内容,把责任制执行情况列为年度述职述廉和党员民主评议重要内容,着力推进统计法治建设,确保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不断强化统计监督职能

4.持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根据《统计法》《监督意见》规定和上级统计部门的要求,在全面落实好“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数据质量核查、统计执法检查等活动,持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为全市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对经查处且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统计违法案件,依法予以公开曝光,切实起到“曝光一件,教育一片”的警示作用;同时,要以统计执法检查为载体,根据信用建设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对被处理企业的失信认定、公示及联合惩戒等工作。

5.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强化统计执法人员配备,加大统计执法证考试的宣传推广动员力度,扎实组织好符合条件人员参加执法证申请考试,最大限度充实、壮大统计执法力量。建立全市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加强对统计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加大统计执法人员培训力度,适时抽取执法骨干参与省、市统计执法实践活动,努力提升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

6.严格落实统计执法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统计违纪违法案件通报和典型案件曝光制度;严格执行统计执法检查处理信息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加强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增强领导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7.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完善重大事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制度,进一步推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不断提高决策水平。

8.落实聘请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等方面的法律论证、合法性审查作用,健全统计法规部门、法制工作人员与常年法律顾问有机结合的依法决策辅助机制,切实推进依法统计依法行政。

9.加强统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根据《九江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规程》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及时制定统计系统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机制,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程序,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

四、持续推进政务服务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0.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结合统计实际,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的工作部署,提升“放管服”改革实效,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着力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积极做好统计系统政务服务事项委托受理工作,理顺事权,厘清责任,实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监管事项清单目录动态管理。

11.加快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强化统计信用信息归集,及时报送统计信用信息,做好企业统计信用信息的采集、认定、公示和共享工作。严格落实“双公示”制度和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的联合惩戒制度,切实形成强有力的震慑警示作用。加大统计领域信用建设创新,在渠道、模式、方法等方面创新统计信用宣传教育,积极研究建立统计领域守信正向激励机制和统计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管理制度。

五、深入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

12.积极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坚持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加大对统计人员法律法规的教育力度,围绕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开展专题教育培训,弘扬统计法治精神,增强统计法治意识,努力营造依法统计真实统计的良好环境。

13.抓好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治宣传。采取印发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资料、以会代训、专题培训等形式,抓好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治宣传活动,努力增强统计调查对象的依法统计意识,营造依法统计、真实统计、诚信统计的良好氛围。加强对“五上”企业负责人和企业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知识普及,利用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等时机,重点宣讲相关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积极用好《统计执法检查告知书》普法宣传作用,督促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独立、真实报送统计资料。

14.加强对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利用统计开放日、“12.4”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实施纪念日等时间节点,集中开展以《统计法》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阵地,努力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