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九江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15 16:03 来源:本网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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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2016-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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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九江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统计局,共青城市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局机关各科(室、中心):

根据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对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的安排,结合我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了《九江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实施方案(2016-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九江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实施方案(2016-2020年)》

2016年12月13日

九江市统计局办公室               2016年12月13日印发

九江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实施方案

(2016—2020年)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和国家统计局、江西省统计局以及九江市关于“七五”法治宣传教育的相关精神,结合我市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大以来的中央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以及依法治市和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要求,围绕“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深入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全市统计系统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统计法治观念,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以数谋私等违法行为,为全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推动统计 “四大工程”、“三个提高”和“六个完善”的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为建设“五大”九江提供优质的统计服务。

二、主要目标

通过坚持不懈、深入扎实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达到以下目标:

1.进一步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各级各部门单位负责人的统计法治意识,真正让有关领导干部了解统计法,提高依法统计观念,提高依法管理统计、依法运用统计的能力。

2.进一步增强市、县、乡三级政府统计机构工作人员的统计法律素质和依法统计的观念,提高统计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杜绝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以数谋私等违法行为。

3.进一步增强全市范围内的各类统计调查对象的单位负责人、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调查制度的要求,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依法履行统计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各项统计调查资料。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和统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深刻理解全面依法治国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的重大战略意义,不断坚定法治理念、巩固法治自觉,更好地发挥法治在统计工作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统计改革、加强统计法治、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服务水平等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指示批示精神引领统计法治宣传工作。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和党内法规。要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重要位置,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学习掌握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了解民商法、经济法等国家基本法律,努力掌握法律基本知识,始终恪守职权法定原则,自学养成依法办事习惯。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使统计系统党员干部始终绷紧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这根弦,做党章党纪党规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三)深入学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相关统计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是统计工作基本规范。要大力宣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统计执法检查规定》、《加强和规范统计上弄虚作假案件查处工作若干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开展统计法律“六进”活动,以“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普法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统计开放日等活动为载体,结合各项国情国力普查、抽样调查、重点调查、日常专业统计等统计业务工作开展培训,大力宣传学习法统计律法规,提高全市各级各部门、统计系统和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律意识。

(四)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严格统计法治实施,加强统计法治监督,强化统计法治保障。统计系统全体人员要争做学法用法、遵法守法、宣法讲法、执法护法的先进,结合具体工作岗位,认真学习宣传人事、财务、政府采购、保密、公文、档案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管理人、财、物、数,打造廉洁高效法治机关。全面提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

(五)进一步加大统计违法违纪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全市各级统计机构要始终坚持警钟长鸣,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对典型案件一经查实,无论涉及什么单位、什么人,都要坚决做到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教育一片、震慑一方。严格实施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公示制度,努力营造依法真实统计光荣、统计弄虚作假寸步难行的社会氛围。

四、普法对象

“七五”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所有政府统计活动的参与者,包括各级领导干部,政府统计工作人员,统计调查对象以及社会公众。重点对象是:各级领导干部、政府统计工作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中的重点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调查户。

五、工作重点

(一)着力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要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不出假数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县(市、区)统计局要积极与司法行政机关沟通,争取将《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纳入本地“七五”普法规划以及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规划。

(二)突出抓好政府统计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始终将依法统计、不出假数作为统计部门重大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政治任务,始终将统计法“十三个不得”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增强对统计法的敬畏意识,坚守统计机构、统计人员职业道德底线和纪律红线。一是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把统计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开展集体学法。二是健全完善日常学法制度。结合统计工作岗位需要,把统计法律知识列为统计人员岗位知识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联系实际制定学习计划,确保每人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其中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6学时。加强对法律知识掌握情况的考核,把学法用法情况列入统计工作人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三是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培训。抓好乡镇(街道)统计人员、辅助调查员等基层统计人员统计法律法规应知应会培训。四是加强对统计执法人员的培训。健全完善统计执法上岗培训、定期轮训制度,把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执法相关知识作为执法人员上岗培训、考试的重要内容,不断学习新知识、提高新能力,提高统计执法人员依法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认真做好统计调查对象学法用法。加强学习培训,使广大统计调查对象增强统计法律意识,深入了解自身在统计调查中的合法权益以及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独立报送统计资料的法定义务,更好地支持配合统计工作。要围绕各项普查和大型调查、常规调查,采取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方式,深入持久地进行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加强对联网直报等重点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联网直报平台等载体,把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统计报表布置、统计人员培训、统计数据采集、数据质量核查、统计资料公布等统计调查工作全过程。

(四)积极开展社会公众学法用法。开展统计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不断增进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和统计工作的了解、认知和信任,努力营造依法统计、真实统计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日和中国统计开放日、世界统计日等重要时点,有针对性的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利用政府统计门户网站平台,办好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栏目。

六、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根据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和布置,结合九江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际,编制《九江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实施方案(2016-2020)》。

(二)组织实施。依照《九江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实施方案(2016-2020)》,认真组织全市各级统计机构按照方案要求进行实施。

(三)考核总结。做好中期检查和后期的考核总结。按照上级要求,在2018年组织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在2020年组织做好“七五”普法考核总结工作。

七、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两级统计局要把实施“七五”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划作为“十三五”时期统计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扎实推进。市统计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处级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七五”统计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县(市、区)统计局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局主要领导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及时了解和掌握规划推进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主动研究,找准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着力点,有针对性地进行组织指导;市统计局统计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设在机关党总支和法规科,承办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的具体事宜,按照《方案》组织实施统计法治宣传教育。

(二)完善保障措施。要加大对“七五”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投入,将“七五”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专款专用,提供必要的宣传教育设备,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机构人员等情况发生变化要及时补充调整到位,特别是各县(市、区)统计局,要确保机构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责任到位,推动“七五”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检查考核。要加强对“七五”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查,及时发现纠正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确保“七五”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不走过场,取得实效。要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方法,健全激励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认真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推进“七五”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深入进行。